目前对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上海Q板挂牌法律规定不完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退出面粘诸多法律障碍,影响了私募股权投资行业的发展.
一、条件:
第三章论述美国和欧洲关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退出的法律制度•美国作为现代私募股权投资的发源地和私募股权投资业为发达的国家,其相关的制度设计也为完菩.欧洲拥有完备的创业板市场,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提供了有效的退出渠道。
二、要求:第四章阐述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退出的现状及上海Q板挂牌法律制度。在对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退出的现状进行分析后,文章就首次公开上市、兼并收购、股份回购和清算四种方式逐个分析中国现行立法的相关规定,并指出可能面临的法律障碍。
第五章提出完善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退出法律制度的构想。
三、费用:关键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退出,法律制度,首次公开上市,兼并收购,股份回购,清算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rivateE,简称PE),亦称上海Q板挂牌非公开权益资本投资基金,是指通常以私募形式向特定投资者募集大规模资金,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和基金管理人管理投资于具有融资意向企业的非公开交易权益资本的一种投资方式。